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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引进与输出中专利与战略的应用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09年4月1日

  在企业技术引进专利战略与企业技术输出中专利战略中,前者对战略性运用的考虑可能更多些,当然,有些战略却是两者共同使用的,如交叉许可战略、专利情报战略、专利合作战略等。下面对企业技术引进与输出中的基本专利战略逐一作出讨论。

  一、专利收买战略

  专利收买战略适用用与企业技术引进。关于专利收买战略的基本原理,前面已作阐述,这里再从技术引进的角度加以探讨。专利收买战略的实施主体,一般是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企业,而且涉及某项新产品的专利不是特别多才适用。如日本的东洋人造丝公司一1000万美元的代价从美国杜帮公司够进了全套尼龙生产技术。大体说来,技术引进方用专利收买战略主要有以下目的:
  一是便于迅速组织大规模生产,独占整个市场,特别是被收买的专利在引进国具有巨大潜在市场。
  二是凭借专利的垄断控制,保证自己杂没有比专利更好的技术生产之前也不会受到经营上的损失。例如,某发明者发明了一种耐用性很强的白炽灯丝,某灯泡厂便立即将该专利权买断并将该专利藏而不用,以保证自己目前生产的灯泡不受影响。在这种做法在西方一些大企业间并非罕见。不过总的来说,专利收买战略在企业技术引进中运用得还不是很多,比较流行的做法是通过收购企业间接地收买该企业的专利。
  
   二、交叉许可战略

  在国际技术贸易中,交叉许可战略的运用兼有引进与输出的双重性质,即企业以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输出换取对外国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使用。但对企业引进方而言,通过交叉技术换取的技术应当是利用价值较大的技术,特别是一般情况下外国不愿出口或限制出口的技术。当然,从对方的角度看,也会要求获得的技术"含金量"较高,这就要求引进方应尽量以自己独创的优势技术作为筹码。
  交叉许可战略在发达国家企业之间运用得十分频,特别是日本企业精于此道。日本企业提出的专利小发明居多,它们把要申请的专利划分得很细,用小专利独占大市场,使它们与欧美企业交换专利是往往占上风。据日本发明协会的研究调查,日本与欧美之间的交叉许可贸易逐年增长。交叉许可在发展中国家也逐渐扩大。以我国为例,首都钢铁公司发明的"顶燃热风炉技术"许可给卢森堡鲍尔沃土公司,该公司则向我国提供"无料钟炉顶技术"的专利,该技术通过交叉许可形式引进后,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直接导入型引进专利战略与创新型引进专利战略
  
   企业引进技术的方式可以是多样的,但从法律的角度看,大部分采用的是获得专利实施许可权的形式,而不是通过购买而获得所有权的形式。从专利许可证贸易的角度看,企业引进专利的战略主要有直接导入型和创新型两种。
  (一) 直接导入型引进专利战略
  
   这种专利战略是直接引进已商品化、工业化的比较成熟的专利技术战略。这是一种加快企业发展,多大企业生产规模比较快捷的方式。特别是对那些研究、开发能力薄弱而资金不足的企业很适用。因为专利技术引进后可以很快组织上马,使企业借助专利可以迅速地独占市场。当然,对于经济实力和研究、开发能力较强的企业来说,也可以适用该战略。如前说述,日本的东洋人造丝公司一1000万美元的代价从美国杜帮公司够进了全套尼龙生产技术。
从引进的形式看,除了像日本东洋公司这种集中引进方式外,也可以是分别引进,特别是对一些成套专利设备的大型项目更是如此。如果企业的某种主导产品涉及不同国家、不同专利权人的专利,还可以采取多头引进的方式,对不同国家、不同专利权人也可以采取互动区别的引进方式。例如,日本汽车工业企业在二战后就分别从美、英、法等国分别引进了大约400件专利技术。
  
   直接导入型引进专利战略最大的特点是简便快捷,可以免去研究、开发的经费,也不存在研究、开发的风险。据日本一些公司的一项调查统计,如果不引进国外现存技术而完全由自己研究开发,那么公司在每一项课题上要占用4.3年的时间,耗资1280万美元。但也应指出,单纯地运用这种战略可能会影响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长此以往会形成对他人技术成果的依赖性。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牢牢站稳脚跟,最终必须走自立开发之路。
  
  
   (二) 创新型引进专利战略

   创新型引进专利战略指在引进专利技术的基础上消化、吸收,进行改进、革新,开发出性能更优、更具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技术的战略。是企业自主技术创新战略在引进专利技术领域中的延伸。实施这一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得意是企业利用已有的技术加快自己的技术进步、技术改造、产品的更新换代,从而提高自己产品的竞争能力,并可利用专利回输战略更好地控制市场。像前面提到的日本电视机厂商引进美国专利后横扫美国电视机市场就是一个典型例子。为便于理解,这里我们不妨再以前苏联和日本的有关技术引进情况进行对比。大体上说,前苏联的技术引进模式为引进硬件,日本则为引进软件。据统计,1950~1980年间前苏联花在技术引进方面的费用为440 亿美元,其中90%为技术设备引进费,而在同一时期日本的技术引进费用为170 亿美元,其中70%为软件引进费用。同样是技术引进,由于前苏联不重视引进后的消化、改良,而日本特别重视这方面的工作,,结果大相径庭。日本企业在成功实施创新型引进专利战略方面的例子,可谓举不胜举。
技术客户创新从技术本身创造性程度看是有层次的,相应地创新型引进专利战也有层次之分。从浅的层面来说,一般表现为对引进的专利技术进行局部的改良、革新的战略,改良、革新的结果通常表现为小发明。小发明尽管没有脱离原专利技术的基本框架和原理,但在某些方面它可能被派上大用场。日本企业往往对技术上的一个小小的进展都申请专利,其中很多就是对欧美的基本专利技术作了小改进之后提出专利申请的。由于小改进专利改善了产品结构、性能,降低了产品成本,日本企业往往接着展开专利回输攻势。小发明的形成,即可以是单纯局部的改良、革新的结果,也可以是对引进的不同的相关专利技术消化、吸收的基础上的综合、嫁接、组合和提炼的结果。拿以前的提到的日本松下电器公司为例,其引进的欧美的400多件专利之所以与它由一个小企业变成日本第六大企业有很大关系,就在与它善于对这些专利技术进行综合集成、巧妙匹配,在原有专利技术的基础上开发出更先进的电视机技术。
  创新型引进专利战略从深层次来说,表现为在引进专利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富有开拓性的发明创造专利战略,亦可称为创造性引进专利战略。企业如果完全依赖于搞小发明,实行追随开发,就很难产生拥有大片市场极富竞争力的基本专利。随着企业间技术水平、经济实力的接近,企业本身从他而那里获得最新技术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即使是引进他人专利技术,企业最终也要走完全自立开发之路,打破原有技术界限,而不囿于原有技术的既有用途。日本钟表企业在近些年取得的巨大成就就是一个典型例子。现在日本已成为电子钟表业的头号王国,从根本上动摇了瑞士在世界钟表行业中的地位,而电子钟表技术并不是由日本人发明的,而是有瑞士人发明的。该项技术在瑞士未受到重视,遂被转让给美国。日本则从同同样不重视该技术的美国人手中引进。引进该专利技术后,日本企业即全力组织力量进行深层次的开发,最终研制出比较成熟的电子钟表。电子钟表问世后,即大规模驱赶机械钟表市场。瑞士钟表出口因而受到重创,钟表厂倒闭过一半之多。从反面来说,这是瑞士在钟表专利技术战略运用上的一大失误。这种失误的代价是何等惨重!

   四、专利合作战略

   专利和捉通常是指两个后两个以上的企业以生产合作的形式共同开发、经营管理各自持有的专利技术。专利合作战略在企业技术引进与输出过程中也可以运用,大致说来有以下几种形式:
  1、 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将各自拥有的专利技术作为投资资本,共同实施。有时候一项产品的生产涉及多起专利技术,各专利权人单独实施难生产满意效果。各方于是决定共同开发,以达到共同收益、共同发展的目的。
  2、 由专利技术拥有方以专利、专有技术投资,并提供一定的资金、设备,另一方则提供场地、劳务、主要资金,使专利技术与资金优势互补,达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目的。关于专利技术的投资、入股问题,本书将在后面继续讨论。

   五、专利特许专营战略
  
   专利特许专营是专利使用权转移的一种特殊的方式,也是专利许可使用的一种特别形式,同时也是特许权贸易的一个组成部分。特许权贸易产生与20世纪50年代,现在很多国家的法律对此都有规定,如1991年墨西哥通过的"工业产权法"对此即予以确认。专利特许专营战略在技术引进与输出中的应用,一般以技术输出方为多。其含义的解定为,企业为全面提高市场竞争地位,在将自己的专利技术输出给国外企业的同时,还附加地把本企业的名称、商标、服务标记、管理方法、管理经验一起出让。通常,实施专利特许经营战略的企业都是经济实力强、知名度高的企业。
  
   六、专利与专有技术转让的补偿贸易战略
  
   补偿贸易是当前国际贸易中的常见形式,它在企业技术引进与输出的专利战略中也适用。由于国际技术转让通常涉及到专有技术问题,企业技术引进与输出专利战略中也常常包括专有技术的问题。因而,该战略可定名为"专利与专有技术转让的补偿贸易战略",其含义是指企业作为引进方在信贷基础上引进输出方的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和成套设备,待产品开发出来以后,将其返销给输出方一偿还技术贷款的一种战略。实施这一战略应以这一战略应以补偿贸易合同为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