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称呼一个新的想法为一个发明/创意,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创意都是新的。虽然许多创意可能对于想起的人来说是新的,但它们可能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一些创意是好的,而另一些创意可能很糟。某些创意可以被商业开发,某些创意可被商业秘密法、专利法、著作权法或商标法所保护,而其它则不能。在一些情况下,即使该创意可以保护,但它没有或者基本没有商业价值。
让我们花些时间考虑一下。首先,考虑你作为个人可以围绕着该创意做些什么。如果该创意仍然存在于你的大脑或者你的私人文件中,那么它仍然是你的。如果你不试着开发它,创意可能永远处于保密状态。你对该创意什么也没做。或者,你可以开发你的创意,从每个角度考虑,通过增加新的想法对创意进行修改或补充。你可以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它,或者你可以帮助别人使用它。但是,如果你仅仅自己使用或者免费给别人使用,那么你很可能不会从该创意中获利太多。
本文后续文章将进一步阐述如何从一个新的想法中获利。通常来说,为了从创意中获利,有必要对该创意采取某种法律保护。不同的创意可为不同的方式保护,甚至某些创意根本就不能保护。
有些创意之所以有用,是因为它们可以结合到设备、结构、机器或者其它东西中。例如,如果你的创意涉及一种方法,或者生产程序,机器,物体,或者物质组合物,并且如果你的创意实质上是新的话,那么你可以通过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获得保护。
有些创意可能是艺术的,有美感的。如果你发明了一个新的原创的装饰设计,那么你可以通过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获得保护,或者向国家版权局申请版权注册。
但是,创意不必非得采用专利或版权方式来保护。比如,除了那些可专利的实际应用外,自然现象,自然规律,智力活动,印刷的文字材料以及数字公式在现行专利法律下是不被保护的。如果处于上述分类中的创意确实是有用的,你可以通过与他人签署合同,向他人披露该创意并从中获得报酬。此时你是把创意作为了秘密信息或者商业秘密来对待。
另外一种有潜力开发的创意是与销售的产品或服务相关联的口号/标语、独特名称或者标志。上述的口号或名称可以组成一个商标或者服务标志。为了保护你的商标创意,你可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然后自行在注册的产品/服务上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并从中获取报酬。
虽然上述的创意不为著作权法保护,但将上述创意以作者作品的方式表达出来,如诗,文章,书籍,绘画,音乐作品,歌词,地图,照片,雕塑,或者画报设计则可以为著作权法所保护。计算机软件也适用著作权法保护。因为著作权起始于你将该创意具体表达在一种有形形式的时刻,为了以防将来的著作权纠纷,你最好向国家版权局申请注册。
如果你有了一个新的发明/创意,请先将创意按上面的方法进行分类,然后分别采用不同的保护方法。
部分内容译自Americ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Association《How to Protect and Benefit from Your Ideas》,英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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